2018年竞技体育学院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各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做好2018年武汉体育学院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竞技体育学院党委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竞技体育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结构,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进具有世界一流体育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运动项目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工作范围
竞技体育学院党委
三、换届选举时间安排
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
四、委员会设立及委员(书记、副书记)组成
1.竞技体育学院党委会设置委员7人。
2.竞技体育学院党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酝酿提名,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原则,既要注意每个成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及年龄情况,又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从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中产生。
竞技体育学院党委除书记、副书记外,院长、副院长一般也应参加竞技体育学院党委会的领导工作;院长原则上应担任竞技体育学院党委会副书记,原则上要有教师委员和女性委员。
非竞体领导班子成员,年满55岁的一般不再作为竞技体育学院党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
3.竞技体育学院党委会任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选举办法
1.竞技体育学院党委会委员选举要采取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以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2.竞技体育学院党委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提名推荐、讨论酝酿的办法进行。由各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在酝酿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竞技体育学院党委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再将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到各党支部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待学校党委批复同意后,竞技体育学院党委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3.新当选的委员报学校党委备案;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报学校党委批准。
4.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竞技体育学院党委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六、工作要求
1.竞技体育学院党委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切实把领导班子配备方案制定好,把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好、实施好。通过换届,优化竞技体育学院党委会的整体结构,使委员会成员的素质有较大提升。
2.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提高广大党员对选举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和民主监督意识,珍惜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3.上届委员会要对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党员大会报告,组织党员充分讨论。报告要实事求是地评价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明确新一届党委会的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要求,以便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明确努力方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上一任期的工作总结在12月29日前形成文字材料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4.换届选举前,竞技体育学院党委须按照换届选举工作要在1月10日前向学校党委提交《竞技体育学院党委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关于确定竞技体育学院党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5.竞技体育学院党委要按照相关工作节点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将《武汉体育学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汇总表》和《关于竞技体育学院党委换届选举情况报告》报党委组织部。
6.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尊重党员和委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在规定的范围内反复酝酿和协商,做好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以保证推荐的结果既符合学校党委的要求,又符合竞体的实际情况,体现广大党员的意志。
7.竞技体育学院党委班子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贯彻学校党委要求。要旗帜鲜明地做工作,提要求,保证竞技体育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在委员差额选举中能够顺利当选。
8.要注意做好拟退出各级委员会的同志和候选人落选后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中共竞技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