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竞技体育学院2026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及督查小组
组长: 徐伟宏、徐法
副组长:余晓波、李丹阳、姜飞
成员:杨秀华 、孙月、史明振、熊俊、黄轶
网络舆情监管及督查组长:余晓波
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面试小组评委抽取;
2.负责监督考生抽签与分组;
3.负责监督考评工作是否与工作方案一致;
4.负责监督评分及记录情况。
二、综合面试小组遴选办法
1.由专业(专项)建设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综合面试小组组长;
2.评委由5人组成(含组长),由学院领导小组于复试前抽签产生,复试小组配秘书1人由组长选聘,网络舆情监管及监督组长由学院纪检委员担任;
3.评委组成员由专业(专项)在校在职的正高和副高教练员担任,且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三、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2日 ,上午9:00-12:00;
地点:1、理论复试:竞技体育学院会议室
2、技术复试:湖边划船基地、重竞技馆
四、综合面试内容和形式
(一)面试内容
1、英语听力与口语(占复试成绩20%);
2、专业综合素质 (专业知识掌握、答题思路、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占复试成绩80%)。
(二)面试程序
1、准备阶段
(1)复试小组组长召集考评小组召开复试预备会议,并查看复试考生基本情况;
(2)面试前核实考生的相关信息,并抽签确定复试的顺序;
(3)复试小组秘书填写相关表格,复试小组组长宣布复试相关规则要求。
2、考试阶段
(1)中英文自我介绍:每人3-5分钟(注:考生不可透漏姓名等个人信息);
(2)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进行复试,考评组对考生进行专业素质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考核结束
(1)向考生宣布综合面试成绩;
(2)上报考生面试成绩等相关材料。
(三)复试细则及评分标准
1、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占比10%)
考核标准 | 分数标准 | 评分 |
能就指定的话题进行口头交流,娴熟流利 | 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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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就指定的话题进行一般性口头交流,基本流利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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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就指定的话题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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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口头表达能力 | 6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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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素质和专业理论测试(学硕占比40%;专硕占比30%)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数标准 | 评分 |
思想素质及形态气质 | 思想素质及仪表仪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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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与表达能力 | 是否能准确理解问题,语言表达水平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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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 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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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 | 科研基础理论及能力水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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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项技术测试(学硕占比50%;专硕占比60%)
考核标准 | 分数标准 | 评分 |
动作连贯流畅,关键发力部位(蹼泳:躯干+腿部、摩托艇:上肢+核心、拳击:四肢+核心)发力充分,全身用力协调统一;动作运行速度(蹼泳:游动速度、摩托艇:艇身运行速度、拳击:出拳收拳速度)均匀,姿势(蹼泳:身体姿态、摩托艇:操控姿态、拳击:攻防姿态)控制稳定自然;节奏稳定有序,频率变化幅度小。 | 8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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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较连贯,关键发力部位(蹼泳:躯干+腿部、摩托艇:上肢+核心、拳击:四肢+核心)发力较充分,全身用力较协调;动作运行速度(蹼泳:游动速度、摩托艇:艇身运行速度、拳击:出拳收拳速度)较均匀,姿势(蹼泳:身体姿态、摩托艇:操控姿态、拳击:攻防姿态)控制较稳定自然;节奏基本稳定,频率变化幅度较小。 | 7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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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基本连贯,全身用力基本协调;动作运行速度(蹼泳:游动速度、摩托艇:艇身运行速度、拳击:出拳收拳速度)不够均匀,姿势(蹼泳:身体姿态、摩托艇:操控姿态、拳击:攻防姿态)控制不够稳定自然;节奏不够稳定,频率时有快慢波动。 | 6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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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用力不协调,存在断续用力现象;动作运行速度(蹼泳:游动速度、摩托艇:艇身运行速度、拳击:出拳收拳速度)明显不均匀,姿势(蹼泳:身体姿态、摩托艇:操控姿态、拳击:攻防姿态)控制不稳定、不自然;节奏混乱,频率快慢波动频繁。 | 6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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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按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进行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复试资格核查
各专业(专项)复试小组秘书提前20分钟完成准予复试考生身份核查。具有运动员等级证的考生:提交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及运动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复试组组长。所有考生需准备2寸标准登记照片1张。
六、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
1、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其具体算法见下列公式:总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总分/3)/3)×70%+复试成绩×30%
七、录取办法
1、分专业(方向)对考生综合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计划择优录取。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报考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依次录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名额可按录取办法递补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3)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4)在各环节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5)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6)专项技术(或专业技能)水平较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议不录取者。
八、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专业(专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专业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全面负责。严肃追究违纪违规人员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派专门督查人员到复试小组现场进行全程督查和巡视,做到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应主动回避招生复试工作,不得参加招生复试工作。
4、实行复试监控制度。各复试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监督,面试结束后,全部音、视频资料交由竞技体育学院教学办保存,以备查验。
5、实行复议制度。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复议。
九、公示及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工作日。
十、注意事项
考生注意关注学院网站,自行按照专业复试实施细则要求做好参试准备,因个人引发的面试突发情况、后果和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复试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可联系学院教学秘书。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2260
竞技体育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027-87192260
武汉体育学院竞技体育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