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五运周期运动队周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5-12-17阅读:

关于开展十五运周期运动队周期考核的通知

各运动队、全体教练员:

第十五届全运会周期(十五运周期)训练竞赛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武汉体育学院竞技体育学院第十五届全运会周期教练员岗位聘用协议》(聘用协议)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十五运周期运动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2年12月签订《聘用协议》的运动队,具体名单见附件1。本次考核只对运动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不对教练员个人进行考核,十五运周期教练员个人考核另行安排。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各运动队签订的十五运周期《聘用协议》中规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成果期限

各运动队申报比赛成绩、输送任务等业绩成果统计时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十五运周期运动队岗位聘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领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业绩成果审定组,对各运动队申报的运动员比赛成绩、输送任务等业绩成果进行审核、认定。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与考核,提出考核等级。

五、考核程序

(一)运动队周期总结

各运动队根据《聘用协议》内容,按照《××队十五运周期训练竞赛工作总结》撰写提纲(附件2)要求,对十五运周期本队训练、竞赛、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训练竞赛办公室:

1.××队十五运周期训练竞赛工作总结;

2.××队十五运周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申报表(附表1);

3.××队十五运周期重大比赛成绩一览表(附表2);

4.××队十五运周期输送任务完成情况申报表(附表3)。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档。

()业绩成果审定

业绩成果审定组对各运动队申报的运动员资格、比赛成绩、输送任务等业绩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和认定。

(三)业绩成果公示

经业绩成果审定组审查和认定后,对各运动队十五运周期业绩成果上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四)考核小组定级

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聘用协议》目标任务,按核心任务、重点任务、输送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各运动队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定和考核,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评定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果审定

考核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公示。

六、考核要求

(一)各运动队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写总结材料、填报周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申报表、周期重大比赛成绩一览表和周期输送任务完成情况申报表,并按时提交考核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严禁弄虚作假。

(二)本次考核结果将与下年度、下周期运动队的经费投入、编制名额、激励政策等保障条件,以及教练员选聘等直接挂钩,各运动队、教练员,各教研室,各单位和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周期考核工作,做好周期总结、考核材料的审核、汇总,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运动队周期考核工作联系单位:训练竞赛办公室。

材料申报联系人:赵盛君

附件1:参加十五运周期考核运动队名单。

附件2:《××队十五运周期训练竞赛工作总结》撰写提纲。

附件3:附表1、2、3填写说明

附件4:运动队十五运业绩成果申报表

1.××队十五运周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申报表。

2.××队十五运周期重大比赛成绩一览表。

3.××队十五运周期输送任务完成情况申报表。

4.各运动队十五运周期目标任务汇总表。

竞技体育学院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