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梁尊钦,身份证号420********8234,我校皮艇后备队2025级学生,校内学号2025120010。经教练员、文化课教研室核实,该生自2025年9月至11月共计旷课173节,12月离校后未上课,且其上课期间存在不守纪律、扰乱秩序等情况。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学生若具有“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等情况之一的,学校可做退学处理。
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经竞技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对学生梁尊钦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6日。
电 话:027-87190811
邮 箱:whtyjt126@126.com
学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武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