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育学院
运动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武汉体育学院2018年度二级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武汉体育学院2018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精神,明确岗位职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正常教学训练竞赛秩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运动队管理实行教练员负责制,履行一岗双责,教练员既承担训练竞赛任务,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是本队反兴奋剂工作、文化教育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教练员应及时传达学校和学院安全教育精神,积极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三、教练员应及时做好运动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育人全过程,严格控制运动员在微信平台、微博、媒体等发布不雅视频和不良信息。
四、坚持教练员每天晚上的查寝制度,实行指纹考勤和考勤信息每周公示制度。经过批准的代管人员可在教练员因公或因私外出时代理教练员执行晚查房制度。
五、加强外出比赛期间队伍管理,教练员应对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所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布置落实。
六、教练员必须有详细的训练计划和训练安全措施,确保在安全前提下训练水平和竞赛成绩的提升。
七、教练员未经学校审核审批,不得私自接收外来单位及运动员到我校进行运动训练。
八、教练员未经学校审核审批,不得私自更改训练馆、船库及运动员宿舍设施、设备,杜绝安全隐患。
教练员: 竞技体育学院院长:
2018年6月15日 竞技体育学院书记: